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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 2022-2023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安排的通知(教务函〔2023〕18 号)

   为加强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,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,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 
 一、成立学校巡视组
 
 为加强考试巡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,决定成立学校巡视组。
 
 组 长:刘春静、赵友春
 
 副组长:帅相志、姜同松、李胜印、李泉慧、解银苹
 
 成 员:各相关部门负责人、各二级学院(部)院长(主任)、执行院长
 
 负责全面检查期末考试的组织保障、教师监考、考风考纪、考场环境等工作。具体巡视安排见附件1。
 
 二、成立各二级学院(部)巡视组
 
 各二级学院(部)应成立由各二级学院(部)院长(主任)为组长,执行院长为副组长,专业负责人、副院长(副主任)、教学管理人员为成员的考试巡视工作组。
 
 二级学院(部)巡视组负责检查本单位考试安排、教师监考和学生考风考纪等工作,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。具体巡视人员及安排见附件2。
   三、巡视工作重点
 
 (一)巡查考场安排情况
 
 1.学生座位:考场座位是否整齐有序,考生座位是否由监考教师按照要求顺序安排。
 
 2.监考人员安排:一般考场监考教师不少于2人(90人以上考场不少于3人)。
 
 3.考场环境:考场整洁,考生座位无与考试相关物品。
 
 (二)督察监考职责履行情况
 
 1.监考教师到场时间:监考教师是否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,是否提前5分钟到场。
 
 2.考前清场情况:监考教师是否做好考前准备工作,清点考生人数,强调考试纪律,检查学生证件,是否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。
 
 3.考中监控情况:遵守监考规则情况,有无聊天、抽烟、看书报、使用通讯设备、擅离岗位、批阅试卷等失职现象。
 
 4.收卷情况:是否按时、有序收卷;是否认真清点试卷与规范填写监考记录;是否组织学生有序退离考场。
 
 5.管理人员履职情况:各二级学院(部)教务人员是否到现场协助考场管理并妥善处理考试中的突发问题。
 
 (三)监察考风考纪状况
 
 1.学生考试准备情况:学生是否携带非考试必需品进场,是否携带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学生证、考试通知单)。
 
 2.学生考试纪律情况:考场是否安静有序,有无舞弊及违纪现象发生。
 
 3.对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:检查监考教师记载违纪违规情况和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情况:证据及资料是否齐全,考场记录是否有详细的记载。
   四、巡视工作要求
 
 (一)所有巡视人员考试期间手机一律关闭或调至无声(震动)状态,考前10分钟到达巡视地点。
 
 (二)根据巡查情况填写《考场巡视记录表》,学校巡视组于当场巡视结束后交教务处工作人员汇总,各二级学院(部)巡视组统一交各学院(部)教学秘书汇总后报教务处。

 


教务处
2023年6月1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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